三、将第八条点窜为:“内资企业申请处置包拆拆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运营,该当向所正在区出书行政部分提出申请,经审核核准的,由所正在区出书行政部分发给《印刷运营许可证》。”?。
六、将第十一条改为第十条证件制作联系方式,点窜为:“企业正在领取停业执照并取得《印刷运营许可证》后,能够处置许可范畴内的印刷运营。”。
法子》等八项律例批改案(草案),将第四条第一款点窜为:“深圳市出书行政办理部分(以下简称市出书行政部分)是深圳市印刷业的从管部分,依法担任印刷业的办理工做。区出书行政部分担任本行政区域内的印刷业办理工做。”。
七、将第十四条改为第十,点窜为:“对第八条、第九条、第十二条第一款的申请不予核准的,市、区出书行政部分该当说由,并告之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。”。
四、将第九条点窜为:“除出书物企业外,合做印刷企业和外资包拆拆潢印刷品印刷企业,该当向市出书行政部分提出申请,再报相关外经贸部分核准后,由市出书行政部分发给《印刷运营许可证》。”
二、将第七条点窜为:“企业申请处置出书物印刷运营,该当向广东省出书行政部分提出申请,经审核核准的,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