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保障《外商投资消息演子》成功实施,商务部草拟了《关于外商投资消息相关事项的通知》,对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报送投资消息的具体事项进行了明白,并发布了外商间接投资消息的初始、变动和年度表证件制作联系方式,现向社会公开收罗看法。点击“商务部《关于外商投资消息相关事项的通知(收罗看法稿)》公开收罗看法的通知”提出看法。请正在电子邮件从题、传实首页和信封上说明“《关于外商投资消息相关事项的通知(收罗看法稿)》公开收罗看法”。为落实外商投资消息轨制,指导外国投资者及外商投资企业便利、精确投资消息,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外国投资者间接正在中国境内投资公司、合股企业的,外国(地域)企业正在中国境内处置出产运营的,外国(地域)企业正在中国境内设立处置出产运营的常驻代表机构、分支机构的,外商投资性公司正在中国境内投资企业的,应按照《外商投资消息演子》的证件制作联系方式,通过网上企业登记系统正在线提交初始、变动,通过国度企业信用消息公示系统正在线提交年度,登记由市场监管总局向商务部共享。三、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企业(含多条理投资)的初始、变动、登记和年度,由市场监管总局向商务部共享。四、外国律所驻华代表机构的投资消息由司法部向商务部共享;中外合做办学机构的投资消息由教育部向商务部共享。五、不涉及国度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出格办理办法的外商投资企业,如2019年12月31日前已正在市场监管部分打点设立登记,或发生《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动存案办理暂行法子》第六条、第七条的变动事项,但尚未打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或变动存案,2020年1月31日前仍可通过外商投资分析办理系统(网址:)打点存案。